辽注师协〔2025〕53号
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:
根据本人申请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及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》(财政部第99号令)有关规定,经审核,邓泓波等7名同志符合执业注册会计师条件,准予注册。望邓泓波等7名同志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按照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》和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》要求,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。
附件:注册会计师名单
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
2025年9月26日
附件:
注册会计师名单
辽宁捷信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邓泓波
辽宁天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孙胜波
辽宁天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雪颖
大连永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 楠
致同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辽宁分所 唐友利
锦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杨学军
辽宁鑫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赵月强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