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注师协〔2025〕54号
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:
杨思宇等14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,不再继续执业,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《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《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》第十三条的规定,决定注销杨思宇等14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,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。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,可向省注协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。
附件:注销注册人员名单
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
2025年9月26日
附件
注销注册人员名单
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沈阳分所 杨思宇
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沈阳分所 马 欢
辽宁一圆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田巧云
辽宁中企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盛东辉
辽宁宁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潘子龙
辽宁浩鸣青源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徐文玲
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大连分所 于小杰
大连慧信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孙德娴
大连大禹万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(普通合伙) 邱 波
辽宁永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吴 浩
本溪清华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杨 敏
锦州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秦丽萍
营口融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孙 竹
协会代管 杜振生
